社工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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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三届“江西省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系列评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4 15:23 浏览量:111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江西省社会工作实践活动,促进全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素质的提升,引领社会工作行业的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社工队伍当中,促进全省社工队伍的发展壮大,江西省社会工作协会受江西省民政厅指导,举办第三届“江西省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优秀社工督导(5名)
2.优秀社工(10名)
3.社工之星(1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群众认可度高。
2.认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
(二)具体条件
1.优秀社工督导: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并进行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2)具备较强的专业社会工作实务能力,积极投身社会工作事业,在社会工作实务拓展、队伍建设等领域成绩突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对行业发展有着重要推动作用的社会工作者或组织领导者。
2.优秀社工: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并进行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2)具备扎实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能力,深入实际,解决社会问题,在社会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是专业社工人才典范。
3.社工之星: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进行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2)专业服务受到机构及同工的认可和服务对象好评。
三、评选要求及流程
(一)参选者材料提供
1.参选者填写相应参选表格(见附件),主要事迹不超过1000字;
2.两张工作照(需配照片说明);
3.相关辅证材料(学历证、资格证、荣誉证等证书)。
(二)报名流程
推荐表纸质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附带其他要求材料扫描电子版,命名为:优秀社工督导/优秀社工/社工之星+姓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评选方式
采用单位推荐→组织专家小组评议→结果公示的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一)机构提交材料:2017年3月23日—4月18日;
(二)评审小组审查评议:2017年5月中旬;
(三)公示:2017年6月下旬;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届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留意协会网站及公众号通知。
联系人:罗文平 徐巧男
电话:0791-86271353/86236167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广场北路166号
附件:1.《江西省第三届“优秀社工督导”推荐表》
2.《江西省第三届“优秀社工”推荐表》
3.《江西省第三届“社工之星”推荐表》
江西省社会工作协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