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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2018)全国百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案例(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8 11:03   浏览量:344


各相关单位:

2018年3月21日,民政部网站正式对外公布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办法明确,高级社会工作师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通过考试评价申请人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对社会工作理论理解的深度广度,以及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合格后申请评审,条件之一就是在实践过程中探索形成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模式或案例等,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同行广泛认可,具有重要推广使用价值,以此评价申请人的实务经验、工作成绩、行业贡献等。办法还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逐步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有序承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工作。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制度,激励广大社会工作者推动社会工作行业发展,促进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发展和壮大,积极推进社会工作服务行业的专业化发展,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拟支持举办“第二届(2018)全国百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案例(项目)”征集活动。
 
二、征集范围
凡各省、市、区、县、街道、镇、乡涉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社会工作相关领域内,专业服务机构或专业社工,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工作方法开展社会工作所形成的典型案例或项目均可参加。 本次评选接受已在其他各类评选中获得表彰的优秀案例或项目(已入选2016(第一届)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百优案例的除外)。
所有参评案例或项目均需未公开出版发行。
 
三、征集要求
(一)真实性。参与案例或项目需来源于实际专业社会工作,具有真实的服务主体、服务对象和服务过程,所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二)专业性。参与案例或项目需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
(三)规范性。参与案例或项目需具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完整的实施方案、符合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要求。
(四)完整性。参与案例或项目要求是已经完成并做过成效评估的服务。尚未开展、准备开展和正在开展的服务不能参加此次活动。
(五)可读性。案例或项目描述清晰、逻辑合理,内容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具有较大的阅读价值。
 
四、征集程序
报名提交材料时间:2018年6月1日-9月30日;
审核时间:2018年10月1日-11月30日;
入围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日-12月7日;
百优公开发布时间:2019年3月;
公开出版物发行时间:2019年3月。
 
五、提交材料
(一)案例申报材料。案例需提交文字材料一份(打印加盖公章一份邮寄到组委会,电子版word格式材料一份发送组委会邮箱)。案例介绍应包括但不限于背景介绍、案例分析、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案例评估、专业反思等六部分,附件主要提供与案例有关的重要资料,可辅以结构框架图及服务过程图。案例正文字数以5000-6000字为宜。
(二)项目申报材料。项目需提交文字材料一份(打印加盖公章一份邮寄到组委会,电子版word格式材料一份发送组委会邮箱)。项目介绍应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效果、项目管理反思、典型经验材料等六部分,可辅以结构框架图及服务过程图。
 
联系人:徐建、张红
电话:010-6501236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甲6号1层东厅
邮编:100020
邮箱:byalpx@163.com




附件:1.全国百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案例征集的通知.pdf
      2.第二届(2018)全国百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案例征集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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