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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赣州市创新举措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7 09:26   浏览量:304

    近日,赣州市出台《关于抓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社工人才培养目标和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以支持鼓励参加社工考试、大力开发社工专业岗位、加强社工人才薪酬保障为工作抓手,持续推动全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
    明确社工人才培养目标。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全市持证社工人数与总人口数比(万分比)达到万分之四,每个社区有1名以上社工专业人才(社工从业人员),社会工作人员在职在岗培训率达到100%。
    支持鼓励参加社工考试。一是通过媒体报道、海报宣传、公益片放映、“两微一端”等方式积极宣传社工考试和社工活动。二是普及考前培训。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举办社工考前培训班,切实提升考试通过率。三是给予适当奖励。参加社工考试人员可享受出差待遇,由所在单位报销报名费、差旅费;对通过考试者,所在单位可予以适当奖励。
    大力开发社工专业岗位。一是加快民政系统社工岗位开发,争取到2020年,在每个城镇社区、县级综合社会福利中心配备1名登记在册的社工专业人才;二是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用,对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聘用(任)相应级别社工专业技术职务;三是积极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成立1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四是促进社工人才与志愿者队伍融合发展,要求每个县(市、区)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要达到25万小时。
    加强社工人才薪酬保障。一是积极落实薪酬待遇,对聘用到社区岗位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可参照省文件精神,分别给予每月不低于100元、150元的社工补贴;二是完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制度,每年从留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或服务项目的形式,用于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三是建立健全社工人才培训机制,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培训社工从业人员200人以上。到2020年,各县(市、区)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1个,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实训基地2个以上。(赣州市民政局社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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