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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西省福彩公益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中期评估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05 09:27   浏览量:319

各项目承接机构:

根据《关于征集2016年省级福彩公益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通告》和《关于江西省2016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公示》有关安排及要求,为全面掌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受省民政厅委托,江西省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省社协”)近期将组织评估组对以上资助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6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承接机构。

二、评估内容

针对各项目的方案制定、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总结、财务管理等内容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式与标准

本次项目评估主要以实地评估和资料评估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从项目方案标准、项目实施标准、项目管理标准、项目总结标准、财务管理标准五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

(一)项目方案标准

项目方案应该完整,有项目具体实施流程和资金使用计划,应配备有适应完成项目需要的专业社会工作人员;在方案的制定中,主要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应该有明确的活动次数、活动服务人次(包括个案会谈时数、个案开案人数、个案结案人数;小组开设组数、小组活动节数、小组服务人次;社区活动次数、社区服务人次等)。

(二)项目实施标准

在目标实现方面,项目实施应该按照预期目标开展活动,服务领域、受益群体与项目申报书一致;在资源方面,应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开展活动,具备资源整合的能力;在服务记录方面,项目实施方应全面、真实地记录其项目运作、服务活动以及问题解决情况,资料完整保存;在团队建设方面,对项目志愿者、社工人员等应该进行信息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三)项目管理标准

1.制度建立情况。项目实施方应当建立健全与项目实施相适应的一系列管理服务制度,以及评价及修订这些制度的办法;应当在制订、评价及修订有关制度的过程,适当地收集与采纳服务对象和社工的意见。

2.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方应当围绕项目目标制订总体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执行措施。计划应当具有合理性、可能性;实施办法和具体执行措施应当具有操作性,有效性。

3.服务资料的提供情况。项目实施方应当通过制作宣传手册或有关说明资料等,清楚陈述机构的宗旨、目标、服务对象和服务提供方式,所用文字措辞应当以明白易懂为原则,并须随时供需要接受服务的对象或市民及服务区域内的有关机构或社工团体。

4.团队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方应当保持和促进社工及其他服务人员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机构人员队伍相对稳定,能积极参与服务决策。

5.项目总结标准。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服务对象的受益情况,服务对象所在单位(社区)的评价,服务工作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及其相关人员对机构的评价,社会对项目实施方服务工作的认可程度,相关的职能部门和组织对项目实施方服务工作的评价等进行总结。

6.财务管理标准。项目承接机构应当对服务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包括项目经费收支原始票据等凭证、项目预算明细表、项目决算明细表、项目每月收支明细表、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培训活动明细账、服务活动明细账、现金签领表、银行转账凭证等资料,定期研究降低运营成本,按要求或主动上报及公开财务报表。

四、评估时间安排

1.2017年6月23日-7月5日,各承接机构上交中期自评报告及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

2.2017年7月10日-7月31日,省社协评估组开展实地评估(实地评估安排将于后续公布)和资料评估工作。

五、评估要求

1.项目承接机构就社工服务质量、服务量及服务成果、专业服务、运作管理等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完成《江西省福彩公益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1)、《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附件2),于2017年7月5日前,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省社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省社协将组织评估组,秉承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评估工作并接受大家的监督。请各项目承接机构积极配合,及时、准确地上交有关材料,做好相关准备。

3.各承接机构应高度重视项目中期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提升项目后期的服务水平,提高承接服务的能力,评估结果将计入项目最终评估成绩。



联系人:罗文平  刘丽菁

联系电话:0791—86271353/86236167

电子邮箱:jxshegongxiehui@sina.com

QQ群:457940475(2016年福彩社工项目)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广场北路166号社会工作协会



江西省社会工作协会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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